杨 丽
近年来,高校各项建设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消防安全工作还比较薄弱,个别高校甚至发生了重大火灾,给国家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随着高校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现代高科技手段的广泛应用,消防工作在高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据统计,
2000年以来,全国高校共发生火灾3700余起,死亡44人,受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2200余万元,给高校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许多障碍。如何消除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是对高校消防工作提出的一个新课题。
一、目前高校消防工作面临的现状
(一)消防意识淡薄。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意识具有能动作用。人们在正确的思想意识指导下会采取正确的行动,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反之,错误的思想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高校师生消防意识的高低对能否搞好高校的消防工作,具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2000年12月31日,四川农业大学一学生吸烟后将烟头随手扔进地板的缝隙,引燃地板下面的废纸发生火灾;
2001年4月16日,四川农业大学因一学
生停电后点蜡烛看书引燃蚊帐燃烧造成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近3万元;
2003年2月25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校园内的两个学生餐厅相继发生爆炸, 9名就餐学生受伤;
2005年1月13日,伊朗西南部恰哈尔马哈勒-巴赫蒂亚里省的一所乡村学校发生一起火灾,造成1名教师和15名学生死亡。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表明对消防安全的普遍漠视,成为当
前高校消防工作最大的隐患。
(二)低耐火等级建筑较多。近年来,国家发展教育产业,特别是对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支持政策,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等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财力所限,特别是连续大辐度扩招,很多高校在大力修建新校舍的同时,原有等级低、条件差诸如筒子楼之类的建筑还在继续使用,而且比重还相当大。这些建筑大多为砖木结构,其耐火等级低,人员集中,加之安全疏散和电气线路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极易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俄罗斯友谊大学火灾就是因为木楼板宿舍,火灾后蔓延迅速,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而且该校在一个多月内连续发生两起火灾。
(三)违章用电用火现象突出。随着高校的发展,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电脑、电视、空调、音响等教学、科研、生活用电设备成倍增加,用电负荷迅速增大,而供电线路的改造更新未及时跟上,超负荷运行比较严重。由于高校学生多,安全用电知识参差不齐,违章用电现象十分普遍。如乱拉乱接电线、插座;使用电炉、电吹风、电熨斗、电脑、充电器、热得快等,人走不断电;铜铝接头混接或用两根导线直接插入插座;电线和台灯安装在纹帐内等,都很容易诱发火灾事故。据统计,违章用电引起的火灾在高校火灾中达40%。另外,高校内直接使用火源的地方比较多,如食堂厨房、锅炉房用火,理化实验用火,学校集会庆典用火,师生员工生活用火等等,如果对火源管理不善,用火不慎,很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特别是学生宿舍(公寓)内,由于点蜡烛看书,用煤油炉、酒精炉制作食品,床上吸烟,室内焚烧废品等违章用火引起的火灾达到了高校宿舍火灾的50%。同时,由于教学的需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使用频繁,一旦管理、操作、使用不善,引发火灾事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四)消防安全教育与管理机制不完善。搞好消防教育,加强消防工作管理,是增强消防意识,预防火灾的重要环节。各高校的保卫机构作为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比较重视这一环节,但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高校的消防安全教育与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教育体系,消防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不规范、不广泛、不深入、不经常。防火组织形同虚设,为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具体责任。大多数高校的院系没有安排专门时间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二是管理措施与手段软弱无力。大多数高校都有这样一条校规校纪: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电、抽烟等行为,一经查处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由此引发火灾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查看或劝退处分,但受罚者寥寥无几,“管理者”和“违规者”力量悬殊,校规校纪因“法不责众”而沦为一纸空文。在例行的消防安全检查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往往因为行政干预和经济不及等因素,不能按要求及时整改。
(五)消防设施短斤少两、陈旧老化,消防通道不畅。目前高校很多场所消防设施欠帐仍然比较突出,维护保养较差。有些灭火器材配备与场所不相匹配,有些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却无水或水带水枪缺少。有些特殊重要场所,如大型图书馆,计算机中心,重要实验室等,本该设置自动报警或自动灭火系统的,却未按要求设置。有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年久失修失用,无法运行,形同虚设。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学生公寓的消防通道难以保持畅通,火灾发生后,消防车无法接近学生公寓,安全疏散设施不到位,疏散通道出口数量不足,人为堵塞、锁闭现象严重,一些高校,特别是部分年代较久的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员工住宅等,还存在一个楼梯、一个出口的问题。有的虽有两个出口,而为了便于“管理”,人为将楼梯和出口上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二、加强当前高校消防工作的对策
(一)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做好高校的消防工作,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意识。要着重抓好如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大消防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一种浓厚的教育氛围,把宣传贯彻《消防法》及有关法规作为学校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学校可持续性发展的高度上抓紧抓好消防法规的宣传工作。二是抓好学习教育环节,把消防法规作为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形成常规。有条件的学校可把消防教育列为选修课或必修课,落实到课堂教学之中。三是根据高校的特点,利用校园文化活动这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法规“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技能大赛”、“主题文艺晚会”等文化活动,提高消防法规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四是建立一支高素质、懂业务的宣传教育队伍,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实行领导责任制。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是我们加强消防安全的行为准则和依据,特别是对领导的责任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单位的法定代表或法人代表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负总责。因此,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是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从单位第一责任人到基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明确自己在消防安全中所担负的责任,不能只局限在“挂个名、开开会、讲讲话”上,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而要真抓实管,抓组织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要逐级签订责任状,相互制约、相互负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及各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使消防安全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同步发展。
(三)积极预防,主动接受消防监督。公安消防部门是执法机关,代表政府依法行使监督权,这是任何部门不能代替的,但不能代替不等于完全依赖。如果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长期处于被动接受监督或靠监督来推进工作,解决不了治本的问题,要想解决治本的问题,必须按照社会化大消防的思路,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的能力。首先要依据现有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建立具有内在约束激励机制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避虚求实、奖罚分明、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扎扎实实抓落实。二是充分发挥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和保卫组织的职能作用,搞好内部的消防管理和消防监督,工作重点放在学校防火要害部位,抓消防设施的配备、抓安全检查、抓火险隐患整改,同时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基层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学校党委和消防第一责任人要尊重支持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三是在内部消防监督过程中,对整改难度大的重大火险隐患,职能部门要及时报告党委和第一责任人,并主动报请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整改。四是对待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情况汇报要实事求是,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丑护短,敢于自己“曝光”,对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意见要迅速整改。
(四)保证经费投入,改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与装备水平的高低,是能否搞好高校消防工作的重要条件。高科技教学手段的广泛应用、电气设施用量的不断增大、人员群体的高度集中及消防意识的相对弱化,对高校消防设施与装备的配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仅仅满足于配备几具灭火器和消火栓等基本设施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配备科技含量高的消防设施与防护装备。一旦发生火灾能自动报警,使火灾得以及时有效地扑救。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投入要到位。应把消防经费的投入列入学校经费开支的总计划中,设立消防专项基金,保证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消防设施与装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