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户口迁移(迁入、迁出)办理程序:
(一)学生户口迁入手续办理程序
1、凭录取通知书并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派出所申报迁(移)出登记,经审核复查后由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2、报到时,向所在学院提交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将学生户口迁移证统一收齐后移交学校户证办公室办理学生集体入户登记手续。
(二)学生户口迁出手续办理程序
1、学生毕业时的户口迁出。户证室根据学生处就业指导办公室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分配方案将学生户口迁出。
2、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后,除退学、开除学籍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得中途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