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花津校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创建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配合学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经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决定对花津校区校园部分道路的车辆停放做出如下要求:
1、发展大道北起与朱湘路交叉口、南至发展大道与文典路交叉口止路段,两侧禁止机动车停放。人防工程内经营户机动车辆可以在四幢小高层的西、北和南侧道路上顺边停放,注意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人防工程内经营单位的三轮车须集中停放到人防工程西北侧出口处区域,不得停放在道路边或挤占停放在人防工程西侧停车棚处。
2、在教学楼上课教师的机动车辆请在教学楼西侧和南侧道路按照施划的停车线有序停放。教学楼南侧正门前小广场(门前花坛周边)禁止停车。
3、和平大道北起二食堂、南至文典路路口(即二食堂至大礼堂西侧路段),该路段车辆须按照道路施划的停车位要求停放,即道路东侧停放机动车,道路西侧停放非机动车。
4、校园其他主干道和图书馆、实验楼、办公楼以及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处的车辆停放,请自觉按照现场施划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我处将根据校区实际需要适时新增和调整施划停车泊位。
5、花津校区即将建设道闸门禁系统,实现对进出花津校区校园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同时还将开放使用校园西北门,方便师生员工出行。
我处将根据校区师生员工的合理建议和实际需求以及花津校区校园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管理措施,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努力实现“安全、畅通、有序”的校园交通管理目标。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