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迎新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接收新生《户口迁移证》工作,根据公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各学院在接收新生《户口迁移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芜湖市区内(不含三县)的新生一律不迁户口。
二、芜湖市区外的新生户口迁移,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可迁可不迁,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迁移户口;如需办理户口的同学,必需在本年度办理,逾期公安机关不予办理。
三、《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内容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内容一致;若发现三者不一致,一律退回迁出地派出所予以更改。
四、出生地和籍贯应注明到省、市(县)一级。
五、《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应为:安徽省芜湖市市辖区安徽师范大学、或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或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或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或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2号(花津校区)。
六、《户口迁移证》上日期处要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七、《户口迁移证》上如有涂改处,必须在涂改处加盖派出所户口校对章。
八、如有新生在来校途中丢失《户口迁移证》,须在我校辖区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赭山校区在凤凰山派出所,花津校区在高校园区派出所),再回原迁出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备注:
1、各学院接收新生《户口迁移证》时应收齐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上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注明本人身高;
(2)迁户口的新生要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贴在《新生入户贴照片表》上,《新生入户贴照片表》可在我处网站天生赢家凯发k8国际首页“表格下载”栏目处下载);
(3)未迁户口的新生需填写《未迁户口新生情况登记表》,《未迁户口新生情况登记表》可在我处网站天生赢家凯发k8国际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网址同上)。
2、为做好二○一一年迎新工作,我处在赭山校区、花津校区都设有咨询点,我处派工作人员作现场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