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以及教育厅和芜湖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决定于11-12月份在全校范围开展“清剿火患”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清剿火患”工作目标
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深入排查学校范围内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学校全年火灾形势平稳,火灾损失稳中有降。
二、 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学生宿舍、图书馆、学院实验室资料室、校内超市、学生食堂、人防工程、电子阅览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教职工宿舍区。
三、 “清剿火患”工作方式方法
1、学校排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各学院、各部门要对教学、科研、办公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超市、电子阅览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普遍进行一次火灾隐患排查。
2、排查与整治相结合。各单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立即采取果断的整改措施。对因学校原因无法及时整治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不留死角盲区。
四、学校“清剿火患”工作部署
1、10月下旬,保卫处联合学生处、研究生学院、资产处、后勤处、后勤集团、居委会、派出所对学生宿舍、教职工生活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的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
2、“11.9消防宣传日”之前,在两个校区对学生、教职工、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多轮次消防知识培训,并与有关学院联合举办消防疏散实战演练,逐步形成人人懂得消防安全知识、人人掌握灭火逃生技能、清剿火患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3、11月中下旬,对各学院和《安徽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与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消防档案是否齐全、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无损、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等等。
4、12月份,对全校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更新、维修公共消防设施,使其在火灾初起阶段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5、12月下旬,结合各学院贯彻落实《安徽师范大学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组根据有关评价标准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
五、“清剿火患”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是消防安全“五大”活动与“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是稳控火灾形势,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工作的领导,按照省政府、教育厅和学校的要求,将“清剿火患”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关于确定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成员的通知》(校办字〔2011〕19号)规定,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实做细本单位“清剿火患”工作以及消防安全工作。严禁对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确保本次“清剿火患”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