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2008]15号《关于转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经保卫处党支部提名和预审,并于2008年12月10日召开支部大会,拟接收孙仙等3名同志为党组织发展对象。现公示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起七日内(12月11日—12月17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为发展对象有意见的,署真实姓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保卫处党支部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机关党委反映。在公示结束后的一周内,反映意见的同志可到有关部门或通过电话询问所反映意见的处理结果。
联系人:
沈又民 电子邮箱:zhibao@mail.ahnu.edu.cn; 联系电话:3869326
周海燕 电子邮箱:zhhyzhhy@mail.ahnu.edu.cn;联系电话:3869230
保卫处支部
二oo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