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随着夏季来临,天气逐渐炎热起来,近来发现少数同学在花津河等校园水域游泳、垂钓,这不仅给校园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而且也给游泳者、垂钓者的人身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广大同学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教育广大同学爱护学校山山水水,美化校园环境,学生处、保卫处联合决定:
1、严禁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在花津河等校园水域游泳、垂钓。
2、对不听劝阻的垂钓者一律没收垂钓渔具;对不听劝阻的游泳者交与所在院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擅自到花津河等水域游泳者,一旦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4、广大同学和老师应爱护校园、保护环境、珍惜生命,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保 卫 处
学 生 处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